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实施办法(2013~2015年)
发布时间:2014-04-01浏览次数:34417
为适应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需要,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,本着“不求所有,但求所用”的原则,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专家、学者参与新葡的京集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,补充新葡的京集团师资队伍力量,配合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》,全面开展学校人才引进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拟引进人员必须拥护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爱岗敬业,治学严谨,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、科研工具。为人正派,身体健康。 第二条 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岗位需求,优先引进重点学科、重点专业、重点实验室和紧缺专业急需的人才,本着“为我所用”原则,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。 第三条 对拟引进的人员,必须坚持标准,深入考察,严格考核,确保质量。 第二章 引进条件 第四条 参照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》(2013~2015年)各层次的条件引进。 第三章 待 遇 第五条 杰出人才 1.引进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完成的工作任务,与引进人才协商在校工作期间月薪,原则上在校工作期间月薪不超过8万元。 2.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期间涉及的科研、旅费及住宿等问题,由引进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解决。 第六条 领军人才 1.引进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完成的工作任务,与引进人才协商在校工作期间月薪,原则上在校工作期间月薪不超过5万元。 2.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期间涉及的科研、旅费及住宿等问题,由引进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解决。 第七条 学术带头人 1.引进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完成的工作任务,与引进人才协商在校工作期间月薪,原则上在校工作期间月薪不超过3万元。 2.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期间涉及的科研、旅费及住宿等问题,由引进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解决。 第八条 其他类人才 1.引进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完成的工作任务,与引进人才协商在校工作期间月薪,原则上在校工作期间月薪不超过1万元。 2.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期间涉及的科研、旅费及住宿等问题,由引进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解决。 第四章 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 引进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,每年11月提出本单位次年拟柔性引进人才的计划,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。 第十条 确定引进人选后,引进单位须认真填写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柔性引进人才审批表》,经学校人事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。 第十一条 学校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协议。 第五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二条 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由引进单位负责。 第十三条 引进人才由引进单位按聘期进行考核,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。经引进单位考核不合格者,不再引进,并根据协议视目标责任合同完成情况扣减月薪。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。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期一般为三年。 第十六条 引进人才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,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,定期或不定期来校从事教学、科研等工作,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。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,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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